发布会现场。新华网发
近日,海南省正式印发了《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改革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4—2026年)》部署,针对企业在科技创新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海南省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据悉,《若干措施》由海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海洋厅、省国资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经过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最终确定了包括全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全方位加强科技企业引育、深化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改革、支持企业聚合高质量创新要素、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生态、健全符合创新规律的监管制度以及强化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的28条具体改革措施。
在全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科技创新决策的机制,大幅提升省科技创新战略咨询委员会、省科技专家库中企业专家占比。同时,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单列企业科研赛道,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及省级科技攻关任务,设立产业科技创新支持方向,大幅提升企业牵头项目比重。
为了全方位加强科技企业引育,《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机制、完善体系、强化招引和国企创新激励。此外,深化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改革也是此次改革的重要一环,海南省将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完善立项评审方式、健全评价奖励机制、加强创新人才引育、深化体制改革,以推动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支持企业聚合高质量创新要素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融通创新、支持重点园区引进国际创新资源、鼓励人才双向流动。同时,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生态也是此次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海南省将强化平台支持、用活创新券、加大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改进政府投资基金考核评价,以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为了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的有效实施,《若干措施》还提出了健全符合创新规律的监管制度和强化组织领导的要求。海南省将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容错免责、投资基金尽职免责、信用管理应用等制度,以保障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协调统筹、改进企业服务,以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蒙巍表示,《若干措施》的出台将对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海南省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和主体地位,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