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小灵通”与单位办公电话捆绑使用,是一种损公利已行为,不仅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而且影响党政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近日,琼海市纪委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与单位办公电话同号捆绑使用计费的问题。一是各单位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置“小灵通”及报销话费,已用公款购置发放给个人的“小灵通”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一次性折价处理给个人或向社会拍卖。二是各单位对存在将个人“小灵通”与单位电话串联捆绑使用计费的,必须进行自查自纠,并督促有关人员补交用公款支付的“小灵通”费用。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不及时清理纠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电信部门要一律停办个人“小灵通”与单位电话捆绑使用手续,财政、审计、会计中心要加强对通信费支出的审核,对公款支付个人“小灵通”费用的,一律不予报销。
今后凡发现用公款为个人配备通信工具,超标准、超范围报销通信费用,或通过其它方式将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转嫁到单位承担的,一律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王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