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省备受关注的杨关能、郑亚二、沈石华、周武破坏生产经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敲诈勒索一案近日在陵水法院进行公开宣判。
2006年10月30日,陵水县新村镇长坡村委会部分村民因对陵水县政府确认新村镇长坡村委会范围内的清水湾海滩4406亩土地的所有权为国有不服,在杨关能、沈石华等人的组织下,村民和学生共1000多人集中到县政府上访,他们不顾执勤民警的阻拦,强行冲入县政府办公大楼,个别村民还追打执勤民警,致使县政府工作无法进行。
2007年4月6日上午,杨关能、沈石华等人认为符某某承包长坡村委会200亩沙滩地种植西瓜的期限已超期,要求镇政府解决,在没有等到镇政府解决的情况下,就组织几百名村民到符某某的西瓜地,通过手拔、脚踩、棍打的手段破坏了被害人符某某种植的西瓜地,造成经济损失118722元。此外,还煽动学生罢课。
法院经审理判决,杨关能、沈石华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郑亚二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据了解,该案是因群体性事件引发的刑事案件,在海南省影响较大,是海南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