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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6-03-07 14:04 )   来源: 海南省物价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价格法》和国家有关价格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省物价工作的政策、法规、工作计划,提出价格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海南省定价目录》,审批《海南省定价目录》范围内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全省收费年审工作。

    (三)负责全省价格综合调控工作,引导和调控市场价格,提出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政策措施,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指导、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县价格工作,组织参与有关价格工作的对外交流活动。

    (四)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纠正、处罚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处理价格争议。

    (五)负责建立价格监测体系,组织价格成本调查,监测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趋势,传递国内外价格信息,指导开展价格认证和价格咨询服务。

    (六)指导和协调企业建立价格管理制度,建立行业价格协会,组织开展重大的价格改革的课题调研,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依据。

    (七)承办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 徐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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