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新华网发
8月7日,海南省新闻办举行“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要素保障政策”专场。发布会重点发布了《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海十条》),旨在进一步推动海南自贸港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孟维华在发布会上表示,海南省作为海洋大省,拥有约200万平方千米的授权管辖海域,占全国管辖海域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加强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工作。《海十条》的出台,正是为了打通用海用岛要素保障的痛点、堵点、难点,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海十条》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十条具体举措:一是深化用海用岛审批改革,提高管理效率。包括并联办理项目用海审查与公示、征求意见等环节,允许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项目先行开展技术审查工作,简化公益设施用岛报批材料等。二是加大重点产业支持,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养殖用海管理,支持海上风电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鼓励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洋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集约节约利用海洋资源,灵活解决问题。鼓励市县开展岸线修复,盘活“未批已填”围填海形成的土地资源。
孟维华强调,《海十条》的主要创新点包括统一出具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支持海上风电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以及允许生态恢复岸线指标进入“土地超市”。这些创新举措将有力支持海南自贸港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海上风电与深远海养殖、海洋牧场等产业融合发展,《海十条》明确在风电场确权范围内的开放式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按开放式养殖用海标准的50%计征。这一优惠政策将有力减轻用海企业和单位的负担,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对于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和马村港三期项目等重大港口项目,《海十条》的出台也为项目报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海南省委、省政府成立工作专班,运用制度集成创新的思维,制定详细的全周期审批流程图,完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高效推进。
孟维华表示,下一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市县吃透政策、用好政策,持续挖掘政策红利,提高用海用岛要素保障效率,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