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开印发《关于建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问题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琼医保〔2023〕49号),围绕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问题清单管理制度提出工作要求和行为规范,该文件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海南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目标又迈进了一大步。
新出台的问题清单管理制度以推动形成全省统一的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标准、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自觉规范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降低医保领域违规问题重复发生率为目标,要求在省局层面成立问题清单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全省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同时,该文件对市县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进行了具体明确,特别强调了问题清单发布后的整改责任主体、时限、方法和步骤,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在违规问题清单发布后第一时间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及时整改涉及问题清单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问题,对按规定主动及时退缴违规资金的医疗机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对拒不自查自纠、不及时退缴违规资金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文件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进一步强化问题清单的刚性约束,督促引导定点医药机构严格遵守国家医保政策和临床诊疗规范,坚决杜绝违规医药服务及收费行为的发生。
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文件的出台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提高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的需要,只有建立了科学严谨的制度,才能确保监管工作正规有序;二是压实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主体责任的需要,近年来的医保基金监管实践发现,部分违法违规问题在不同定点医疗机构中频发多发,有的甚至在同一家医院不同次的检查中重复发生,建立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就是为了打破这一“怪圈”,进一步压实各定点医疗机构在问题整改中的主体责任;三是破除各级医保部门监督执法人员相对紧缺困境的需要,当前海南省监督执法力量相对不足和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多、基金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矛盾比较突出,把医保基金监管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能够最大限度汇聚监管合力,提升医保基金监管实效,管好用好老百姓“看病钱”“救命钱”。
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